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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簡介】提供您參考。
人類在環境品質的涵容範圍內,有追求自由、平等和適生活水準的基本權利,同時為了目前及未來世代,也負有保護及改善環境的嚴肅責任。回顧國際近五十年來發展的環境保護運動,其實就是對工業革命以來,經濟快速發展造成環境破壞的反省,也因此環境思潮已逐漸形成新的社會認知及規範。尤其面對近年來臭氧層破壞、溫室效應、酸雨、熱帶雨林的消失及沙漠化等全球性的環境問題,使人類體會到以往追求資源無限制使用的經濟成長,勢必危及自然環境與人類的平衡,唯有確保環境生態的永續穩定,才能達到人類社會的永續發展。
許多國家都曾樂觀地期望可以同時達到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目標,以國內來說,自一九七○年代以來的高經濟成長對創造社會財富確實有具體的貢獻,但卻由於水土資源不當使用、環境負荷過重,造成環境品質的惡化和不斷發生的公害事件。最近幾年,國內環境保護工作已有具體績效,然而所有的檢討都顯示了「鋸箭式」或「套裝速食式」的環保策略,忽視了環境管理所強調的「適法、溝通、專業、持續改善」。使我們體會到國內環境管理的運作,已經面臨「調整觀念、修正腳步、重新出發」的重要關鍵。
因此展望環境理念的演變,傾向於滿足民眾對環境資訊「知的權利」,以「科技導向」為思考的基礎,彙集各類利害相關者參與環境政策的討論,依循自然生態的原則,共同規劃環境資源的維持及公平使用,訂定符合永續原則的環境政策。此外,須建置一個積極成長、有彈性的管理系統,確實地掌握重大環境考量面,配合技術研發和經濟誘因來有效執行既定的環境政策,提升人類社會體系與自然生態系統的相容性,以達成環境永續的目標。
而環保工作的推動仍需考量區位、政治、經濟和產業等因素,對於國際層次的環保議題,這些因素更為重要。以區位為例,溫帶國家是否了解熱帶國家的環境與社會期望?以政治而言,所謂大國是否真的能在國際環保議題中尊重其他國家的權益?以經濟而言,開發中國家能否達到且負擔已開發國家的環保水準?對產業來說,環保管制嚴格國家的產業能否和管制寬鬆國家的同業競爭?由這些方面來看,國際間的差異確實相當極端,不易建立一致的環保管制標準。
然而藉著科學研究、抗爭糾紛、法規管制和其他方式,人類持續以建設性的做法解決環境問題。國際環保議題的管制也是依據同樣的路徑尋求共識,重要趨勢之一即是未來國際貿易和國際環保的關聯性會更加密切。
過去三十年來,發生了許多全球性的環境議題,而這些議題也逐漸藉著系列的公約及規範來解決。任何環境公約或規範的訂定,必須各參與國或組織對環境議題建立共識。依據統計,從一九八○年來持續建立的環保或保育相關的多邊和雙邊協定多達一百八十種以上,以下僅就較常討論的國際環保公約、規範及其他活動略做說明。
巴塞爾公約
全球每年產生有害廢棄物數量已超過四億噸,不同國家處置有害廢棄物的方式、技術及成本差異頗大,因此有害廢棄物的跨國越境轉移行為相當普遍。由於有害廢棄物越境轉移引發的環保糾紛不斷發生,聯合國於一九八九年召集簽署巴塞爾公約,以系統管制有害廢棄物的運送、回收及處置來達成環保目的。而所管制的有害廢棄物從醫療廢棄物、金屬廢料到有機鹵化物等,涵蓋的種類相當廣泛。
該公約強調「責任延長」及「妥善處置」的原則,有害廢棄物的產生者須負起妥善處的責任,其責任並不能因委託處置而把它賣斷或轉移。至於「妥善處置」方面,則主要針對環境危害物的描述、處理方法的適合性、廢棄物減量及回收的可行性等進行評估及考量,以確保有害廢棄物對環境的衝擊減到最低,公約更明文禁止已開發國家輸出有害廢棄物至開發中國家。
全球氣候變遷綱要公約及京都議定書
由於工業快速發展,能源使用量大增,加上土地資源的開發,大量砍伐森林,使得地球環境的碳循環遭到破壞,造成全球氣候溫暖化,對地球環境的影響也逐漸明顯,例如聖嬰現象、北極冰帽溶解等。為因應這一環境危機,國際間積極研擬對策,聯合國於一九九二年召集簽署全球氣候變遷綱要公約,推動溫室氣體排放管制及減量工作,以減緩全球溫暖化,並於一九九七年在日本制定具有約束力的京都議定書,限制了二氧化碳排放,直接衝擊各國的能源配比與產業結構,影響各國經濟發展,甚至損及國際競爭力。
公約對於各締約國採取的減量原則是「共同努力,但責任與能力不同」,因此京都會議後,很清楚地發現國際態勢轉變成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的對立。尤其是溫室氣體排放量約占三成的美國,由於布希政府拒簽京都議定書,對於國際間共同推動溫室氣體排放管制及減量工作,造成嚴重的衝擊。
文章來自: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9121204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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